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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現在很多孕婦都遇到一個問題

就是產假跟薪資的問題

我也遇到了

很多公司對待孕婦是很不好的

大部分聽到的都是:小公司所以無法比照勞基法的規定.但是在面試時卻又說公司一切照勞基法的規定走.

所以這樣算是惡意欺騙勞工

而遇到這種問題的大部分女性都選擇默默承受

因為仍需要這份工作

但對我而言

或許剛好我在這間公司沒有獲得很好的待遇

懷孕初期前四個月因為前置胎盤我幾乎都在出血

但仍不趕請假安胎

因為公司態度不是很好導致我也不敢爭取自己的權利

一直忍氣吞聲

直到公司找我談生產的問題

公司告知不會給我有薪水的產假~

但會幫我申請勞基法的生產津貼.並且包個紅包給我大約是6600元

聽了這些話我直接就跟公司說勞基法的規定是:

工作未滿4個月公司須給半薪

工作若滿6個月公司須給全薪

而勞工局的生產津貼是我自己額外可以申請的

正當我說完的同時.公司立即告知我若是他們在請一個新人屆時我生產完可能也無法回到工作岡位

當下我覺得我被威脅了

不照公司意思就想開除我的感覺

於是我在心中下了決定

我一定要去向勞工局申訴

我不希望更多的孕婦跟我有一樣的下場

縱使申訴會沒有工作也無所謂

因為我是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

也希望所有的孕婦都能跟我一樣站出來

別再姑息養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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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elweiwei10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